粤宏远A SZ:0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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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2015-04-17 14:55:15     点击:2340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5-007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414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会议,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4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年度实现净利润6,000,908.3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14,509.8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156,637.86元。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107,598,253.64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441,615.78元。

考虑到目前公司拟建或在建的房地产项目(东莞桥头帝庭山、寮步康城假日、时代国际、昆山花桥合作项目)亟需大量资金,同时在煤矿兼并重组以及在后续扩能扩界实施工作上亦需较多资金,并且涉房企业融资渠道限制较多,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大,为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突破发展瓶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研究后决议2014年度不进行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转股,2014年度可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而制定出该利润分配方案,能保障项目的有效运转和资金的再循环,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赞成意见。

四、关于聘用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专业水平较高,成立时间也较早,执业经验丰富,与本公司保持了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时工作勤勉尽责,故此,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人民币;同时聘任其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事前对此认可,审议发表赞成意见。

五、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

八、关于2015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5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第一、三、四、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七项所提的制度修订说明和全文,与本公告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栏。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0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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