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 SZ:0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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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2020-04-21 10:03:26     点击:497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0-01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在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炳强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与年报同期披露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根据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可供分配利润状况,以及考虑了未来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提出每10股派现1元、不转增股、不送股的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制定合理、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制度在不断完善,保障了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2019年度未出现重大违反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2019年度公司内控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经核实,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74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合计对应股份数790.5万股可解除限售。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该批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核实,由于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4名激励对象(曹海波、邓志刚、王昱、袁俊文)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4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5万股。我们同意公司对不再符合激励计划条件的上述4名原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依法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如公司实施分红、送股等事项时,回购价格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确定冯炳强、黄金维、李穗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单位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冯炳强、黄金维、李穗均不在本公司领取薪资(三位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冯炳强、黄金维、李穗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推选上述候选人。公司将以每位候选人分别作为单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上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刘卫红、石峰组成第十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第1、3、6、7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月 10 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炳强先生,1956年9月出生,曾任东莞南城篁村社区副主任、篁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及篁村社区支部组织委员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冯炳强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46,392股。

黄金维先生,1963年4月出生,1987年至今任职于广东宏远集团,曾任广东宏远集团生化药厂副厂长、厂长,现为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由于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为广东宏远集团下属控股公司,黄金维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黄金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穗女士,1969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1990年8月入职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12月起历任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务部副总经理;2014年7月起历任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兼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10月至今,任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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