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 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7-002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3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年报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二、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2,461,151.8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7,166,544.77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523,427.11元,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100,413,414.03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889,986.92元。
经董事会讨论决议得出2016年度分红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22,755,6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经营成果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投资者利益诉求,对方案发表了赞成意见。
四、关于聘用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与本公司保持了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专业水平高、执业经验丰富,工作勤勉尽责,故此,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6万元人民币;同时聘任其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事前对此认可,审议发表赞成意见。
五、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提名周明轩、钟振强、王连莹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勇、戴炳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请见同期编号为2017-006的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周明轩、钟振强、王连莹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认为刘勇先生、戴炳源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一致同意上述推荐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根据备案办法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报备交易所业务专区以作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如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其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反馈意见。
七、关于2017年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以上第一、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项内容将以每位候选人作为单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明轩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物理系,硕士,曾任职于青海师范大学物理系,1995年开始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总经理,现为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周明轩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5万股。
钟振强先生,1971年2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会计专业, 199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并曾于1995年5月至2004年6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一职。现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696股。
王连莹先生,1971年11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连莹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勇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CPA)及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1992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江中制药集团财务部会计师;1997年12月至2010年2月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2010年3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刘勇先生2016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戴炳源先生,195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1982年至1989年任教于武汉工业大学;1989年至1992年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经济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等职;1992年至2016年任教于东莞理工学院,曾任主任、院长助理、院长、副教授。戴炳源先生曾任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年5月离任。
刘勇先生和戴炳源先生,均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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