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 SZ:0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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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属企业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发布:2020-03-25 16:30:02     点击:548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0-01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企业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裕公司)拟于2020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次套保业务事项拟投入的金额标准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新裕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和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的再生铅企业,核发处理能力合计13.7万吨/年。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含铅废物所含贵金属品种的增多,为有效降低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对其生产加工、销售产品的影响,新裕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和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保障经营业绩的平滑稳定。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容

1.业务范围:套保业务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如铅、银、金等金属 

2.交易品种:银、铅、金等期货合约。

3.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

4.保证金规模:公司根据新裕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当期现有产品存数、预计原材料采购数及预计产销数,以及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为基准测算,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保证金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四、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或者减少由于金属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金属价格不利变动对下属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开展此项业务存在固有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套期保值之所以能降低企业因价格变动导致的损失,其基础是建立在套保工具与被套保项目的价格呈相同的变化趋势,而以相反的操作对冲,以平滑效益。然而,当市场出现变化时,例如现化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或突发变化趋势或任何一方大幅波动时,会导致两者的盈亏不但无法对冲,反而会增加亏损。

2.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信息系统、报告系统、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失灵而导致的风险。套期保值管理层在缺少有效的风险追踪、风险报告系统的前提下,超过了风险限额而未经察觉,或未能及时采取针对性补救措施,将可能导致损失。操作风险存在于两个不同层面:(1)技术层面,主要因内控体系不完善、技术人员违规或失误操作产生;(2)组织层面,主要是指风险报告和监测系统出现疏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备等。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两方面:(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风险,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套期保值业务将保持与新裕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力求选择与现货头寸在时间、数量上高度匹配度的对冲期货合约,不允许出现投机行为。开展套保业务前,新裕公司须将包括但不限于需套保品种、数量、拟投入的保证金、风险控制要求、应对措施等要素形成年度和月度套保计划、具体套保方案分别报公司董事会或套期保值管理层审批,套保业务尽可能根据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同步同量进行,通过有效的内控流程设计杜绝投机行为的出现。

2.公司及下属企业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套保方案的拟定应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止盈止损点位等;持仓过程中,应与期货经纪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期货账户资金风险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保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出现现金流动性风险。公司还应根据生产计划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出现市场流动性风险。

3.公司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有效的内控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通过制度设计使风险监督贯彻套保业务实施的全过程;同时建立和完善日常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风险监督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从组织层面规避操作风险。公司严格按照不相容职责相分离原则,从指令下达、交易操作到复核合理安排人员岗位,同时,加强对从事套保业务的人员职业道德的和技能的培训,规范其自身行为,增强其遵纪守法的意识,以避免出现违规操作的情况。

六、会计政策及原则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采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原则,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公司下属企业生产加工、经营贸易的相关产品因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锁定产品的预期利润,有利于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平滑企业经营业绩;

2.公司已建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此构建了风险管理方式和方法;

3.本次下属企业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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