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8-034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该委托理财公告中的表述“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与“在前述理财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的表述存在理财额度不明确之处,为了消除前后不一致引起的歧义,公司确认上述理财额度为一年内发生的委托理财总额,删除“滚动使用”这一表述。
即理财额度为“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删除公告中关于“滚动使用”的描述,分别位于原公告第一段末句、第一大点第2小点、第七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后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的全文如下: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业务,该额度可由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以及孙公司)共同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下属公司共同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所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3.资金来源
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规合法。
4.投资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低风险金融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型浮动收益类产品;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5.投资要求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现金流情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6.授权情况
在8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授权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决定办理额度内委托理财的具体文件及相关具体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业务额度属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业务额度内所投资的标的为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在8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授权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决定办理额度内委托理财的具体文件及相关具体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具体实施部门需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选择风险低、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定期向财务部汇报理财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需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告日(2018年5月19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2017年5月23日,宏远地产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理财业务合同,以自有闲置资金认购理财产品金额2亿元。该项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8月23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到账,收益约182.17万元。
2017年10月26日,宏远地产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理财业务合同,以自有闲置资金认购理财产品金额1.5亿元。该项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到账,收益约87.41万元。
2018年1月24日,宏远地产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理财业务合同,以自有闲置资金认购理财产品金额0.5亿元。该项理财产品于2018年4月25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到账,收益约45.66万元。
2018年1月29日,宏远地产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理财业务合同,以自有闲置资金认购理财产品金额0.5亿元。该项理财产品于2018年5月2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到账,收益约46.21万元。
2018年2月8日,宏远地产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理财业务合同,以自有闲置资金认购理财产品金额1.5亿元。该项理财产品于2018年5月10日到期,理财本金及收益均已收回到账,收益约144.37万元。
以上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披露情况,请参阅本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2017年10月28日、2018年1月26日、2018年1月31、2018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2018年5月19日),公司无未到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余额为0。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有效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七、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可在十二个月内使用。合理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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