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发布:2014-10-27 15:37:10 点击:3763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4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明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连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鄢国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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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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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973,733,043.50
|
2,925,352,088.29
|
1.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03,268,660.17
|
1,580,752,214.34
|
1.42%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77,258,991.82
|
-20.41%
|
708,911,184.14
|
-9.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62,381.16
|
-69.15%
|
22,409,007.33
|
-77.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53,756.01
|
-70.59%
|
21,992,996.19
|
-20.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6,453,052.49
|
-134.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0
|
-69.39%
|
0.0360
|
-77.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60
|
-69.39%
|
0.0360
|
-77.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3%
|
-0.55%
|
1.41%
|
5.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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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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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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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5,800.0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0,530.2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7,729.7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9,010.76
|
|
合计
|
416,011.1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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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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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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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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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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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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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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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或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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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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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52%
|
102,856,241
|
0
|
质押
|
102,820,000
|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
|
7,287,279
|
0
|
|
|
东莞市南城区经济联合总社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4%
|
7,075,432
|
0
|
|
|
周伟光
|
境内自然人
|
0.82%
|
5,108,165
|
0
|
|
|
黎衬开
|
境内自然人
|
0.81%
|
5,064,436
|
0
|
|
|
楼肖斌
|
境内自然人
|
0.79%
|
4,950,000
|
0
|
|
|
龚英宏
|
境内自然人
|
0.48%
|
2,970,000
|
0
|
|
|
海南裕景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7%
|
2,924,075
|
0
|
|
|
吴晓峰
|
境内自然人
|
0.46%
|
2,865,100
|
0
|
|
|
费凡
|
境内自然人
|
0.41%
|
2,530,00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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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102,856,2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56,241
|
东莞市振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7,287,279
|
人民币普通股
|
7,287,279
|
东莞市南城区经济联合总社
|
7,075,432
|
人民币普通股
|
7,075,432
|
周伟光
|
5,108,165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8,165
|
黎衬开
|
5,064,436
|
人民币普通股
|
5,064,436
|
楼肖斌
|
4,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50,000
|
龚英宏
|
2,9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70,000
|
海南裕景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2,924,0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4,075
|
吴晓峰
|
2,86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5,100
|
费凡
|
2,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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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关系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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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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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中,费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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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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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2014.09.30
|
2013.12.31
|
变动比例
|
原因
|
货币资金
|
190,372,795.99
|
94,939,193.79
|
100.52%
|
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35,683,296.53
|
63,517,019.84
|
-43.82%
|
主要是本期收回应收售楼款所致
|
预付款项
|
24,395,242.18
|
4,427,156.00
|
451.04%
|
主要是房地产预付了施工方部分款项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42,606,040.70
|
64,747,257.85
|
120.25%
|
主要是本期支付煤矿股权收购款及其他往来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
3,270,562.83
|
-100.00%
|
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项目所致
|
短期借款
|
867,810,000.00
|
559,560,000.00
|
55.09%
|
主要是本期增加短期融资金额及信托借款转入所致
|
应付账款
|
79,866,736.56
|
145,231,136.98
|
-45.01%
|
主要是支付应付工程款所致
|
预收款项
|
6,389,992.07
|
165,878,392.96
|
-96.15%
|
主要是上期预收售楼款结转收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946,342.52
|
6,515,931.04
|
-54.78%
|
主要是应付职工工资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0,500,000.00
|
-100.00%
|
主要是已归还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
|
100,000,00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归还1亿信托借款所致
|
项目
|
2014年1-9月
|
2013年1-9月
|
变动比例
|
原因
|
投资收益
|
-409,771.21
|
-4,314,565.09
|
90.50%
|
主要为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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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53,052.49
|
47,141,781.90
|
-134.90%
|
主要是本期支付帝庭山项目公司第二期土地款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76,206.45
|
-32,551,084.67
|
-114.36%
|
主要是本期没有转让工业厂房收入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662,861.14
|
39,206,247.96
|
363.35%
|
主要是本期向金融机构融资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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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国家财政部2014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按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2、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
为落实贵州省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的有关精神,公司与湖北星海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星海”)、武汉市锦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锦城”)于2013年12月17日就合作共同经营星海投资煤矿整合主体的相关事宜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合作过程中公司依约履行义务,但由于对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在公司积极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于2014年4月10日委托律师书面通知对方:本公司解除与湖北星海、武汉锦城于2013年12月17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并要求退还转让款165万元及其利息和违约金。本公司正积极寻求与其他具有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的集团开展合作,以保证公司下属煤矿能符合整合政策存续和发展,保障公司利益。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八点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公告编号:2014-013。
3、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2014年3月10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14年9月25日公司向证监会递交了公司债相关申报材料,目前正等待证监会的审核反馈。上述议案详情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2014-009。
4.关于出售零碎股的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4年7月17日发《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的通知》:“在2001年11月12日采用零碎股循环进位法之前,亦是深证证券登记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合并期间,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配等业务如产生零碎股,股东所得的零碎股被全部舍去;同时,舍去的零碎股被集中记入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内的零碎股一直未分配给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亦有少数上市公司申请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产生的零碎股集中记入上述专用账户。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证监会的指示及要求,零碎股归全体股东所有,我公司(注:即中登结算公司)接收上市公司委托出售零碎股,并将出售净所得返还上市公司;同时,上市公司将零碎股出售净所得计入股东权益相关公积金科目,并在随后的定期报告予以披露。”根据《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证券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上市公司历史上因权益分派等业务形成的零碎股,本次零碎股实际出售所得(含在证券公司处孳生的利息)为80820.45元。
重要事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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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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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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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遵循贵州煤矿整合政策要求,收购贵州省纳雍县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及 100%股权。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正在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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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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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栏《关于受让贵州省纳雍县永安煤矿采矿权及 10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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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遵循贵州煤矿整合政策要求,收购贵州省纳雍县鬃岭镇兴坝田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矿山资产)。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正在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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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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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栏《关于受让贵州省纳雍县鬃岭镇兴坝田煤矿采矿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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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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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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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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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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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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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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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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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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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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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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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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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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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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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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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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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点、董事会承诺:1.准确和及时地公告本公司中期、年度财务及经营业绩报告资料。2.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前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并适时通过传播媒介通告社会公众。3.及时、真实地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4.自觉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政府、股东、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5.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
199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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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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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履行(未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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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十点之2、“本公司董事会同时决定,从2001年开始不再对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新增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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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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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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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履行(未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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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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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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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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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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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0
|
--
|
3,515.41
|
11,718.04
|
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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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
--
|
10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
|
--
|
0.0565
|
0.1882
|
下降
|
70.00%
|
--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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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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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公司将宏远工业区旧区厂房土地资产整体转让产生较大收益 ,本期无相关转让收益,且本年度房地产市场环境严峻,公司房地产业务受到一定影响,故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本次业绩数据为初步测算,公司 2014年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4年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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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明轩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pag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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