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6月16日,公司与东莞市时代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时代物业)在东莞市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将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的工业厂房及宿舍,以2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时代物业,出售资产详情已刊登于2009年6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现公司董事会就出售资产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补充说明
公司此次未对所出售的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的工业厂房及宿舍进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董事会在2009年6月19日刊登的出售资产公告中指出,截止2009年5月31日,转让资产的帐面原值为5687.39万元,已计提的折旧为3192.40万元,帐面净值为2494.99万元,其中,厂房及宿舍的原值为4423.19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932.03万元,帐面净值1491.16万元;土地原值为1264.20万元,已计提折旧为260.37万元,帐面净值为1003.83万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或评估的数据。
此次出售资产的售价与帐面净值之间存在305.01万元的差异,扣除交易税费后,将使公司本期利润增加148.21万元。
二、董事会对对方支付能力的补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2009年6月19日刊登的出售资产公告中指出,截止2008年12月31日,时代物业总资产为706.55万元,净资产为656.55万元。时代物业2008年度经营收入和利润均为零。根据公司对时代物业及其股东资信情况的综合评估,认为其完全有能力支付相关转让款,同时,为确保交易的安全及相关款项能按时收回,公司与时代物业在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资产必须在时代物业款项全部付清后才能办理物业移交和产权过户手续。
2009年6月23日,时代物业已将2800万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公司此次出售资产已不存在转让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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